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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整理自:嘉应学院 2009-4-23 21:58:45
嘉应学院二OO九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嘉应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本科大学,现有18个教学(院)系(含2个分院)。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教育;学科涵盖了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农学、医学等10个学科门类。2009年面向我国15个省区招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特制定我校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概况
1、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2、办学类型和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高等学校
3、学校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
4、学校代码:10582(国标)
第二条:招生录取原则及专业录取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思想品德好,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期间被发现不符合体检标准者或隐瞒病情史或弄虚作假者,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
4、考生必须承诺:认可并将自觉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报考前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认真浏览有关规章制度)。
5、考试科目要求:见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资料。
   6、新生入学后,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外语课程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8、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或浏览我校招生信息网站。
第三条: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考生的分数、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后续志愿依次类推。
3、在院校志愿相同的条件下,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如遇热门专业的出档数超过录取计划,则按从高分到低分投送相关专业;剩余档案按后续专业志愿顺序投送,不设分级差。
4、普通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在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按考生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适当考虑相关考试科目成绩优异的考生。
5、体育专业人员和面向广东省招生的艺术专业的录取,从线上考生按一定比例分别录取文化总分高和术科分高的考生。
6、面向广东省以外其他省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最的低控制分数线,且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我校将按百分制分别折算其文化分和专业分,再按一定比例合成该考生的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文化分占综合成绩的30%,校考专业分占综合成绩的70%),最后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四条:退档原则
   1.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的专业要求。
   2.总分较低或填报志愿靠后,且所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
   3.考生思想表现、政审材料不符合有关录取规定。
   4.所有不录取考生的退档,都必须经过省招生办纪检组的审查同意。
第五条: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校所录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嘉应学院本科毕业证和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证;所录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嘉应学院专科毕业证。
第六条: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在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公办高校收费标准内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含外语、体育)3800元—5500元/(每人.每学年);艺术类本、专科专业6000元—10000元/(每人.每学年)。
2、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条件在750元—1500元之间收取。
3、如2009年广东省政府批准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七条: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除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理想拉链集团高分考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十多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此外,还积极协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在校内开设了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1.通迅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邮编:514015)
  2.咨询电话:校本部电话:0753-2186877   传真:2186665
梅州师范分院电话:0753-2523398
医学院电话:0753-2202616
3.投诉电话:0753-2186620(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4.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jyu.edu.cn/xsc/zhaosheng/index.html
    5.电子邮箱:zsb@jyu.edu.cn
第九条:本章程由嘉应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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