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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2011-5-26 15:34:52 【字体:小 大】


三、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专业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阅。

四、收费标准

1.学费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6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16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60元/生·学年(其中旅游管理国际班、行政管理国际班1年级4560元/生·学年, 2年级按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3-4年级按合作高校学费标准收取);艺术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普通学生宿舍: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二级学生公寓:75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13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1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2. 电子邮箱:j2zb@scut.edu.cn

3.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4.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510640

六、其他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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