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4年本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utcm.edu.cn
E-mail:zsjy2010@tjutcm.edu.cn
电话:(022)59596333 27429103
传真:(022)5959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