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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天津中医药大学 2014-4-29 9:34:13

天津中医药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3。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邮政编码:300193。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中医高等院校之一,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校以“进德修业,继承创新”为校训,以重点学科建设和中医药对外教育为特色,以科学研究为优势,以中医药学为主,医、理、文、管、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坚持“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方针,建设高层次、外向型、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校长直接领导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国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以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平行志愿的录取调节。

第七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54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58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住宿费为800~9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4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本硕连读专业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第十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安排到尚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

第十一条:天津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如投档后排名在我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在高考分数与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退档处理时,若分数相同,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江苏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3分,A=2分,B+=1分,B=0分。

第十三条:内蒙古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即先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第十四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院校录取时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政策性加分的规定。专业录取时不考虑政策性加分。

第十六条:在高考分数与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以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报考中医学(涉外针灸方向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低于100分者(江苏为80分),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每个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鉴于我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和护理类专业。

第二十一条:护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体态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二条: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办理。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第二十三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育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者,颁发天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七年制授予学士和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4年本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utcm.edu.cn

E-mail:zsjy2010@tjutcm.edu.cn

电话:(022)59596333   27429103

传真:(022)59596150

 

专业介绍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类)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养生康复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中国传统养生康复为特色,将社会体育专业发展规律与人才市场需求相结合,培养适应体育 社会化及产业化发展需要的,具有社会体育的基本理论知识、中医传统养生康复知识、养生运动指导技能与健身指导技能,能胜任各级健身中心、养老院、康复中 心、社区、体育教学及相关领域中的健身技能指导、科学健身咨询、群众体育活动组织管理和经营开发等综合型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本专业开设主要课程有:中医学基础、针灸学基础、推拿学基础、社会体育概论、体育管理导论、社区体育导论、体育经济学、健康评价与运动处方以及中医传统养生类、球类、大众健身类等课程。

学制学位:修业年限为四年,修满140学分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毕业生可继续攻读体育学、康复医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到各级健身中心、养老院、康复中心、社区、体育教学及相关领域从事科学健身指导、健身咨询、群众体育活动组织管理和经营开发等工作。

汉语言(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汉语言专业领域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使学生懂得语言学的基本理论、特点和规律,掌握阅读一般文献的能力;掌握文献研究的历史、方法的一般知识,以及文献研究的前沿要求,特别是对中医文献能够初步进行研究和检索;同时了解中国文化的一般知识,以及与传统医学的关系。

主要课程:中国语言文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哲学、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中国语言学史、汉语言学及汉语方言调查、中国语言学史、写作、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文献学、文献检索、中医学概论、中医典籍选读及有关公共课和选修课。

学制学位:学制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毕业生可继续攻读文学、中医文献学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或在各级各卫生事业单位、研究机构、医院做文案工作,或与医药卫生相关的新闻、出版以及对外汉语教学工作。

应用心理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丰富的应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和突出的专业技能的专门人才。培养具备心理科学、中西医科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教育、医疗、科研单位、工程设计部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司法等部门从事教学、管理、咨询与治疗、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专门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心理学、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人格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生理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中医学基础(含中诊)、中医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及有关公共课和选修课。

学制学位:学制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毕业生可继续攻读心理学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或在各级各类医院、学校、教育、科研单位、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司法部门从事教学、管理、咨询与治疗、技术开发工作

制药工程(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制药工程(中药制药方向)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与其相关的药学、中药学、中药制药、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医药、农药、精细化工和生物化工等部门从事医药产品的生产、科技开发、应用研究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有机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药物合成反应、药物化学、基础药理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中药制药工艺学、中药制药工程原理及设备、制药过程检测与控制、药用高分子材料学等。

学制学位:学制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毕业生可继续攻读药学、医学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或到与医药卫生相关的单位及部门从事中药、化学及生物药品的生产、工程设计、新药的研制与开发等科研、教学、市场营销及管理工作。

针灸推拿学(本科类)

针灸

推拿学(临床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和诊疗技能,熟悉现代医学知识,以针灸推拿为特色的临床型高级复合性人才。能在各级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及相关教学部门从事中医、针灸、推拿的医疗、科研、教学工作。

主要课程:

基础医学课:医古文、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正常人体解剖学、组织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微生物学、基础药理学、诊断学基础、影象诊断学、预防医学、医事法规;

专业基础课:针灸医籍选、经络腧穴学、刺法灸法学、针灸处方学、内科中医针灸治疗学、外科中医针灸治疗学、妇科中医针灸治疗学、儿科中医针灸治疗学、实验针灸学、急症学、西医内科学、推拿基础学、推拿治疗学。

学制学位:学制五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毕业生可继续攻读针灸推拿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类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或到各类各级医院以及相关单位从事针灸推拿为特色的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或从事中医针灸涉外临床医疗和科研及国际学术交流工作。

市场营销(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市场营销学和中医药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外语、信息科学、数理基础理论和技能,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既懂经济管理,又懂医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经济学、工商管理、基础医学、管理学、经济学、医药学、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概论、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与实务、消费者心理与行为学、推销与谈判技巧、电子商务概论、广告学、药事管理及有关公共课和选修课。

学制学位:学制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毕业生可继续攻读管理学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或从事医药营销特别是中医药及国际营销工作,也可在相关部门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市场营销策划与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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