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秋季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gbys.com E-mail:tjysxyzb@126.com
电话:022-27525825
传真:022-27525825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 邮编:300112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