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目前各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为: 1200元/年/生。
学生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奖贷学金制度。
第十五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向当地教委(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可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第十六条 申请国家助学金。凡我院贫困生在校读书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还可享受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分为1档4000元,2档3000元,3档2000元。
第十七条 优秀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第十八条 申请学院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400元;假期勤工俭学可以获得每月2000元以上的收入,可享受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九条 证书类型: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生还可以获得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十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电话:(023) 86066219 67852502
传真:(023) 67852502
网址:www.cqhgzy.com
邮箱:cqhgzy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