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2. 艺术类专业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经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自主招生录取:通过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
十三、学校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所有专业5500元/年,与中锐合作专业另收取企业培训费2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北区),750元/年(南区);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9--86852309 86855868 86862884
传 真:029—86862884
网 址:
http://www.xiha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