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2014年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等8个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2000元/人/学年;住宿费8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十四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十六条 学校网址:www.dlzy.jx.sgcc.com.cn
联系电话:0791—83899638 83898371(F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