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奖励
第二十条 为保证家庭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奖、免、助、贷、补”和“接受社会捐助”的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获得相应的资助。
第二十一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 学校设立优秀本科新生奖,评定办法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新生奖励办法》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校区地址分布:
枫林校区地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红角洲校区地址: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第二十六条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通讯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邮编:330038;
联系电话(兼传真):0791-83835961;
电子邮箱:zs11318@163.com。
第二十七条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
招生举报监督电话:0791-83805935;
电子邮箱:JXKJSFDXJW66@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