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我院设有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及素质拓展奖学金等。另外,学业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8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同时我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及临时困难补助项目。
第七章 毕业文凭和学位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颁发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资格,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 邮编:341000
招生咨询电话:0797-8267019 传 真:0797-8267019
学 院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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