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工科类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文史、经济管理类各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标准:一级学生公寓每生每年1200元,二级学生公寓每生每年750元。学校原则上按专业班级安排学生住宿。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生奖学金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学校积极帮助特困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联系人:卢志杰
监督电话:0668-2920095
传真:0668-2920626
电子邮箱: mzyjjjc@163.com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668-2920126、2920128
传真:0668-2920126
电子邮箱: mzyzj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mmvtc.cn
招生网址:http://www.mmvtc.cn/templet/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