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在毕业学年评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二) 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 设置国家助学金
根据政府的有关政策,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资助名额,专门用于资助学业优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工作岗位、兼职信息,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取报酬。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2027
传 真:020-39352027
电子邮箱:gd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pu.edu.cn
招生网址:http://branch3.gdpu.edu.cn/zsb/index.asp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广东药学院纪委、监察处
联 系 人:吴老师
监督电话:020-39352093
传 真:020-39352093
电子邮箱:gyjw@gd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