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1."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元。各奖项每学年评定一次。2."川副哲勤学奖"和"肇英奖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困难的学生。"川副哲勤学奖"每年奖励学生24名,每生每年1000-3000元;"肇英奖学金"每年奖励学生36名,每生每年500元。3、"陈戈平教育基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困难的学生。每年级50名,每生每年3000元。4.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对象是学院在籍各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生,以我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为依据,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占学生总数15%。5.特困生生活补助金: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酌情给予补助或减免学杂费。6.学院设立勤工助学机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按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7.学院协助家庭有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
联系人:曾取
监督电话:0662-2236298
传真:0662-2236298
电子邮箱:yjxyjw@163.com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yjcollege.net/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