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法律事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书记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司法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刑事执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司法警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网络系统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应用法制心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社区矫正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涉毒人员矫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录取时,警察类专业(司法助理、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应用法制心理技术、社区矫正、涉毒人员矫治)男、女比例为8.5:1.5。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sfjy.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
联系电话:0431-83311058;0431-8331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