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学校网站查询。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第二十三条 我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的通讯方式为: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
邮编:410006
联系电话:0731-88872168 88872412
传真:0731-88872168 88872412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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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