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按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艺术类与体育类本、专科专业6125元/年, 其它师范类本科与专科、非师范类本科专业3500元/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每生800元/年。(具体以河北省相关部门统一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学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一条:学院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传真):0314— 2370333 、 2370039
学校网址:http://www.hbun.net
E--mail:cdmzsz_zs@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