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住宿费标准为:550-1200元/学年,具体根据不同校区、住宿条件,收取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条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学校设有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5级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bkzs.hznu.edu.cn
第二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招生热线: 0571-28865518(2015年6月10日起开通)
0571-28865193(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