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学院全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院部委码:12861
第七条 学院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园地。学院滨江校区位于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学院长安校区位于杭州湾北部的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科教新城。其中,机械工程学院、电气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的办学地点在长安校区;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经贸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的办学地点在滨江校区,中外合作专业办学地点在滨江校区。
第八条 学院性质: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的全日制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家通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认证高校、浙江省首批唯一有2个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专业的高职院校。
第九条 联系电话及网址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7773018 86888207(传真)
2、中外合作专业咨询电话:0571—87772677
3、艺术类专业咨询电话:0571—87772681
4、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87773090
5、E-mail:zimezsb@163.com
6、学院网址:www.zime.edu.cn
7、招生网址:zs.zim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