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与奖励政策:
1.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设立贫困生救济基金,对贫困生实行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政策;
4.勤工俭学、为特困生提供资助;
5.实行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
第三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sdlgzy.com
电话:0537-3617333、3617790、2343396、3617788
传真:0537-3617788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6号
邮编:27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