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在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
学费按学年度收取,普通专业:营销与策划专业、会计与审计专业学费48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年/生;校企合作班:营销与策划(网络营销)专业学费78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8000元/年/生。
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 4人间1200元/年;6人间800元/年;8人间500元/年。学生可自由选择。
第二十二条 退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学院设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奖学金分外设奖学金和院设奖学金:
(一) 外设奖学金: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社会资助: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院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20多万元。
第二十六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制度。其评审条件按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院每年贷款额度为一百多万元。
(二)院设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 “绿色通道”制度: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经济特困生持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可现场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手续。另外,对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的学生,根据情况减免学费。
第三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招生联系电话:0535—6339001 6339002 6339003 6476686
传真:0535-6476889
学院网址: http://www.ytqcvc.cn
电子信箱:ytqc_zhaob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