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电话: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传真:0631-7697333
招生QQ:2569255698 2063922928
E_mail:
whhyxyzsb@163.com网址:
http://www.whovc.cn2015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录取查询方式及分数线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whovc.cn/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