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生负责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3-6265665、4318888、4650677、6265661(传真)
电子邮箱:wjyxyzsb@126.com qlyyzsb@126.com QQ咨询群:42018898
学校网址:http://www.wjmu.net
监督举报电话:0533-4619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