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记者 何瑞琳) 两地试卷相同,考生可跨省借考。教育部在今年的招生规定中对“异地借考”政策进行了微调。不过,记者昨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由于江苏是自主命题,考生既不可到外省高考,外省考生也不可在江苏高考。
教育部新规: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
,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这一新规在江苏操作不起来,因为江苏高考是自主命题,高考的试卷、考试内容和全国统考试卷以及其他自主命题的省份都不同。
据悉,2009年江苏高考报名的必要条件就是“具有本省户籍”。
此外,所有考生,高考与学业水平测试应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对省内异地借考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