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普通高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2〕39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2〕40号)精神,我委聘请专家组于11月下旬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高校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核情况
本次评审工作共审核了22所高校53个本科学士学位专业授权申报材料。经专家组审核,认为华侨大学车辆工程等48个专业基本达到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条件;建议对三明学院“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仰恩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对外汉语”、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以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等5个专业进一步实地复查(专家审核意见见附件)。
二、审核意见
专家组认为,我省高校普遍重视新专业建设、重视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经过近四年的建设,在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院校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不清晰,申报专业的授予学位类别和教育部审批设置的授予学位类别不一致。二是部分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薄弱,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等亟待改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院校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课程资源建设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四是部分院校毕业论文(设计)还需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管理,特别是一名教师指导多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现象有待改善。五是个别院校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不够重视,申报材料简单、数据统计和语法错误较多、支撑材料单薄。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为促进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提高专业建设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本次审核情况,提出如下改进意见。
(一)加强整改工作。办学条件较为薄弱的专业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福建省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福建省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方案应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学位办。
(二)组织专家组实地复查。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我委拟于2013年3月底组织专家组对三明学院“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仰恩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对外汉语”、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以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等5个专业进行实地复查(具体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对整改建设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实地复查不通过的,将根据办学实际调减专业招生计划、停止招生或限制学校申请增设新专业。
省学位办联系人:张文东;电话:0591-87091325;邮箱:fjsxwb@sina.com。
附件:2013年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审核意见(分校下达)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
2012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