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各项考试门类分数实行百分制,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分项评分。以下为考试内容及分数所占比例:
1. 器乐(室内):独奏作品占45%,视奏占45%,视唱练耳占5%,面试占5%。
2. 器乐(行进 ):行进步法占30%,独奏作品占30%,视奏占30%,视唱练耳占5%,面试占5%。
3.话剧:小品表演、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即兴表演占40%,面试占10%。
4.主持: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场景设计占40%,面试占10%。
5.舞蹈:独舞及基本功考察占50%,形体与模仿占40%,面试占10%。
6.戏曲:独剧及基本功考察占50%,现场考察40%,面试占10%。
注:我校提供打击乐、和音响,服装、乐器和伴奏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