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戏剧影视学院简介
戏剧影视学院涵盖戏剧影视学科相关的本科和硕士两个培养层面,设有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本科专业及影视艺术研究中心,拥有江西省第一个广播电视艺术学硕士点,已多年进行广播电视艺术学硕士专业的招生和培养工作。学院现有教师3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9人,具有博士学位7人,现有在校本科生200余人,研究生20余人。
学院拥有集戏剧排练、影视观摩、电视制作、影视实验等一体的硬件设施一流的圆厅和多功能小剧场;配有实验室、演播厅、小型剧场、排练厅、播音实训室、多媒体教室、展厅、数字工作站等,可以提供“摄像、录音、编辑、导演、表演、剪辑、包装”影视产品完整产业链的基本课程实验。先进水平的教学硬件设施为学生增长知识、实训实练、开阔视野、潜心攻读和进一步深造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学习条件。
学院积极加强对外交流,目前已与上海戏剧学院达成合作框架协议,为加强师生沟通,建立合作桥梁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学院秉持教学、科研、创作和产业化四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教学理念,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的影视艺术专业人才,全体教师团结创新、进位赶超,努力做到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培养了许多优秀的专业人才,不少学生在国内各种比赛互动中脱颖而出,有些还成为了国内知名的媒体专业人士、戏剧影视人才。
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
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和新闻采编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
本专业着力培养具有扎实的表演基本功,能运用声音、语言、形体等表演手段,掌握必要的戏剧影视史论知识,并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能完成舞台和镜头前角色形象创造任务的适用型表演高级专门人才,成绩优秀者可以向国内著名演艺机构推荐使用。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本专业着力培养具备人文、艺术科学方面比较宽广的基本知识,在戏剧、影视和广播艺术方面掌握比较扎实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具备较强的艺术感悟力与创造力,能熟练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和理论从事影视剧或舞台剧的创作、评论和初级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成绩优秀者可以向国内著名演艺机构推荐使用。
四、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当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所确定的报考条件;
2、美术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3、报考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和明显的皮肤、头发缺陷,女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80米。
五、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或艺考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和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2、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
3、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一般考试的前两天为报名时间。
六、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或艺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2年4月5日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成绩单,同时,考生可于4月5日之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上查询专业成绩及分省专业排名。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2、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按专业成绩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违规、舞弊行为,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江西省艺术类招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专业成绩认可江西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