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招生事项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属山东艺术学院非独立设置的教学单位,2012年影视动画、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文化事业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六个专业招生。该院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习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山东艺术学院专科毕业文凭。专科毕业后可分别申请到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等国与山东艺术学院建立友好校际关系的大学插班攻读学士学位。在我院学习期间,依照鲁价费发〔2004〕181号文件规定,仍执行2004年收取学费标准,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2年新规定。因国家对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和中外合作项目不拨经费,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