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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电影学院 2013-3-15 9:29:17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工作者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3年我院高职(专科)计划招生50名,文理兼招,学制二年。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招收计划

学费

表演学院

影视表演

670205

2

30分省计划

19000

管理系

文化事业管理

660114

2

20只限北京生源

12000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4.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5.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1. 报考我院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均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还同时须获得我院本科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证。

    2.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高职(专科)录取必须做分省计划。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计划投放原则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按一定比例安排,对个别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相应招生计划设置为“0”,考生可填报志愿,录取中若达到我院录取标准,再行调拨计划。

    五、录取

    所有我院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高考总分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北京生源的考生,高职(专科)层次采用高会统招方式。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会考参考科目:历史、政治。会考科目等级要求:C。

    1. 影视表演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允许我院高职(专科)层次影视表演方向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故该方向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后(如考生所在省出省线高于我院分数线的,依据省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出省线低于我院该专业分数线的,则依据我院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分省计划数以及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 文化事业管理

    考生必须是北京生源。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看语、数、外、综合(文、理)顺序成绩。

    六、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 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七、关于入学

    1. 录取通知书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同学生档案一并上交所属系(学院)。

    2. 文化事业管理专业的高职(专科)新生入学后试行走读制,学院不解决住宿。

    3. 由于影视表演专业的教学特性,该专业的高职(高科)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住宿。

    4.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5.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以及未按省规定执行等行为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6.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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