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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13年新疆内高班招生简章

来源:上海音乐学院 2013-4-4 14:30:25

一、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考试科目

备注

1

130201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

本科

5

4

1)演唱自选歌曲两首

2)乐理

3)视唱练耳

考试科目要求参见《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中相关内容。

二、报考办法

1、   报考时间与地点:            

报名确认时间:2013410

报名地点:院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汾阳路20 教学楼217室)

考试时间:2013411

2、   报名信息确认时须交验下列各件:

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寸正面脱帽半身照片四张(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报名费300元;

考生另须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有关省()所规定的《201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凭该“准考证”及复印件办理本院的报考手续。

 

四、文化考试

   凡领到我院发给《填报志愿通知单》的各专业考生,须持“通知单”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报考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统一高考或由当地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自行举办的高考。从2006年起,高考中的数学分计入总分。我院文、理科考生兼收。

 

五、录取原则  

考生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六、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376411021-64316347

    真:021-64310467

邮政编码:200031

本院网址:http:www. shcmusic. edu.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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