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艺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3-5-1 20:19:57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10000元,其他各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15000元。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留学生公寓双人间每生每学年9000元,单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0元。如有调整,我校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批准文件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000元至8000元,奖励面约30%。

  2 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报到入学。

  3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6000元。

  4 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500元酬金)。

  5 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校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特困学生在读期间也可申请特困生活补助。

  6 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7 分期缓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期缴交学费,一年内缴清。

  8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励志奖学金,鸥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励志奖学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励志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镇泰奖学金,香港道教玄宫助学金,许钦松创作奖学金、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凤凰艺术奖学金、严彪油画助学金、星星艺术奖学金、志诚艺术奖学金、祁泽湖助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额:每生2000元至15000元。

  9 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3000至80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广州美术学院监察处

  监督电话:

  020-39362018,15989015913(9:00-12:00,14:30-17:30)

  传真:020-39362018

  电子邮箱:jwbgs@gzarts.edu.cn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0-84017740

  传真:020-84017740

  电子邮箱:zsb@gzarts.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州美术学院于2013年3月27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广州美术学院委托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上一篇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