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考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成绩查询(非四川省考生)1.关于视唱练耳及乐理(二)是否计入总分请参见“招生简章”相关内容: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9-22)的“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2.请仔细核对户籍所在省、考生号、合格成绩通知单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如不正确或者不详细请联系我们予以更正。更正方式一:点击这里在线提交;更正方式二:发传真予以更正,传真号码028-8543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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