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统考笔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到达考试地点后,应自觉服从管理,并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做好验证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和《统考笔试准考证》到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三证缺一不可。
三、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区域后、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如因健康原因必须去厕所者,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开考前主动出示,去厕所时须经监考员同意并由监考员陪同。
四、考生只可携带以下文具参加考试: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和透明笔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保持安静,考场内不准吸烟,考试开始后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旁窥、打手势或暗号,不准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六、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和《统考笔试准考证》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可提前交卷。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十、考生如出现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于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者,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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