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200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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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合肥市教育局 2009-4-4 8:44:43 |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市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于4月2日正式启动。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及权限为: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县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报名。今年我市将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试点工作,试点单位为合肥市教育局、肥东县教育局、肥西县教育局和长丰县教育局。凡在上述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要增加网上报名环节。为切实做好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合肥市教育局人事处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2009年我市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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