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语委办召开200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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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昆明市教育局 2009-3-18 10:21:51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展望新一年的发展思路。2009年1月16日,市语委办召开了全市200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来自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语委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2008年以来,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为重点,本着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事业向前发展。在巩固一类城市达标验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和提高县(市)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和校园语言评估认定工作。截至2008年12月,我市已先后完成了4个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认定工作;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全国推普周系列活动和昆明市第三届“好娃娃杯”少儿普通话朗诵大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和社会教育效应。与此同时,市语委办积极拓展工作领域:一是结合我市深化软环境建设要求,对昆明市重点窗口单位和部门的用语用字情况进行大检查,包括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西山区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呈贡县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等进行检查,使“和谐语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落实;二是在五华区语委和区教育局的积极工作和努力下,对语言文字示范街(人民中路中段)进行了回访,进一步提升了市民和商家用语用字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2009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明确要求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按照“一个中心、四个重点领域、三项基本措施”的工作思路,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原则,全面提升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推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进程。 (市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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