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2014年委属中学面向江津等自主区县招生工作的通知
江津区、綦江区、潼南县教委,委属各中学: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14〕11号)精神,2014年继续将委属中学部分统招计划投放到江津区、綦江区、潼南县等自主招生区县,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委属中学的招生计划数分配如下:江津30人,綦江30人 ,潼南25人(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
二、招生办法
(一)区县教委将招生计划在当地媒体和初中学校中进行宣传,让所有初三学生及其家长知晓政策,组织并确保学生自愿报名和填报志愿。
(二)考生参加当地组织的招生考试,区县教委根据学生的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志愿进行综合审核,提出拟选送名单,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学校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选送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6月28日前送委属各中学,同时将选送名单抄报市教委中招办。选送学生成绩必须分别达到江津中学、綦江中学、潼南中学的录取线。
(三)委属各中学根据区县选送学生的基本情况,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预录名单报市教委中招办备案。录取工作在7月5日“联招”录取前结束。学生录取情况由委属中学及时反馈给区县教委,委属中学未录满的计划纳入“联招”一并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属地原则由区县教委分别纳入江津中学、綦江中学、潼南中学录取。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区县及学校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招生工作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计划投放、报名推荐、审核等工作。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学生报名和填报志愿。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产生。对选送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工作研究和风险预判,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学生及家长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附件:1.委属中学投放到自主招生区县招生计划表
2.委属重点中学招生录取志愿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4月10日
附件1
委属中学投放到自主招生区县招生计划表
学校
区县 |
江津区 |
綦江县 |
潼南县 |
合计 |
市一中 |
5 |
5 |
4 |
14 |
南开中学 |
5 |
5 |
4 |
14 |
市八中 |
5 |
5 |
4 |
14 |
育才中学 |
5 |
5 |
4 |
14 |
巴蜀中学 |
5 |
5 |
4 |
14 |
川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
3 |
3 |
2 |
8 |
西南大学附中 |
2 |
2 |
3 |
7 |
合 计 |
30 |
30 |
25 |
85 |
附件2
委属重点中学招生录取志愿表
姓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出 生
年 月 |
|
是 否
团 员 |
|
照
片 |
填报
学校
志愿 |
|
家庭
住址
邮编 |
|
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 |
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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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
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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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受过何种奖励 |
|
中考成 绩及综合素质评 价 |
中考
成绩 |
由区县中招办打印成绩条贴在此处 |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
由区县中招办打印等级条贴在此处 |
学生毕业学校意见 |
_____________学校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县教
委意见 |
____________教委(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录取学校意见 |
_____________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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