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佛山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符合军人子女照顾录取政策考生的通知
各区招生办: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佛教招〔2015〕3号)及上级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经考生本人申请,佛山军分区政治部初审,我办复审,共有8人次的考生符合照顾录取政策。
现将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疑议,请向我办反映,电话:83322710,并由佛山军分区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佛山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符合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名单(军人子女优待类) 点击浏览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