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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佛山市启聪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3773中考 2016-5-19 17:00:37

2016年佛山市启聪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落实《佛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6〕15号)、《佛山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 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招生名额
 根据我校情况,今年具体招生人数如下:
(一) 学前教育阶段
    1.智障学前班:今年首批计划招收智力障碍学前适龄幼儿10人,如有空缺,及时公布招收插班生计划。
    2.听障学前班:今年首批计划招收听力障碍学前适龄幼儿10人,如有空缺,及时公布招收插班生计划。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启聪部小学一年级:招收听力障碍适龄生1个班(10人)。
    2.启明部小学一年级:招收视力障碍适龄生1个班(10人)。
    3.启智部初中一年级:招收智力障碍适龄生1个班(12人)。
    4.启聪部初中一年级:招收听力障碍适龄生1个班(12人)。
(二) 中职教育阶段
    1.启聪部中职一年级招收2个班(听力障碍初中毕业生20人)。
    2.启智部中职一年级招收3个班(智力障碍初中毕业生30人)。
(三) 送教上门
今年计划招收25人。
三、招生安排
(一)学前教育阶段
1.招生对象
(1)具有佛山市户籍的听力或智力障碍幼儿,年龄3-6岁(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完成户籍学生招生任务后,如有空余学位,招收非户籍的听力和智力障碍幼儿,招生对象参照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非户籍学生招生办法。
2.申读安排
(1)报名:5月4日至5月20日学校接受咨询及报名登记。
(2)预约:5月19日至5月20日接受电话预约安排评估。
(3)评估:5月21日至5月22日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预约携带适龄幼儿到学校参加学前学习能力评估。
(4)安置:学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入学安置或给家长提供安置建议。
3.需提交资料
(1)父母和幼儿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2)出生证明。
(3)幼儿预防接种证明(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检查盖章)。
(4)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听力障碍幼儿提供听力测试有关资料,智力障碍幼儿提供智力测试有关资料。
(6)1寸彩色相片三张。
(7)借读生参照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出具居住证、社保证明、纳税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小学阶段
(1)招生对象
①具有佛山市户籍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听力或视力障碍儿童。
②完成户籍学生招生任务后,如有空余学位,按市非户籍生招生办法招收借读生,先招政策性借读生,再招普通借读生(按积分排序)。
(2)申读安排
①报名:5月4日至5月20日学校接受咨询报名登记。
②预约:5月19日至5月20日电话预约安排评估。
③评估:5月21日至5月22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预约携带适龄儿童到校报名及参加入学前综合学习能力、生活能力评估。
④安置:学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入学安置或给家长提供安置建议。
(3)需提交资料
①父母和儿童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②出生证明。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明(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检查盖章)。
④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⑤听力障碍儿童提供听力测试有关资料,视力障碍儿童提供视力测试有关资料。
⑥1寸彩色相片三张。
⑦借读生要出具居住证、社保证明、纳税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⑧插班生要有残疾人证,按残障类别提供听力或智力或视力测试有关资料,1寸彩色相片三张及学籍证明。
2.初中阶段
本校学生采取六年级直升初一方式录取学生。插班学生按一年级新生入读时间统一报名上交相应资料,并进行学习能力的评估,同时要上交残疾人证复印件,1寸彩色相片三张及学籍证明,录取后再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三)中职阶段
1.招生对象
(1)具有佛山市户籍的听力、智力障碍适龄青少年,要求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疾病。
(2)听障中职在完成户籍学生招生任务后,如有空余学位,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外市户籍学生。
2.申读安排
(1)报名:家长或学生本人于5月4日至6月20日到我校登记报名。
(2)考试:6月21日至6月22日到校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
(3)安置:学校将根据学生考试结果进行录取或给家长提出安置建议。
3.报名材料
(1)父母和学生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2)近三个月的体检表(含肝功能检查)(县级以上医院)一份。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毕业证书及所在学校的推荐材料(或毕业鉴定),毕业阶段成绩单。
(5)1寸彩色相片三张。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2016年我校招生工作,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辉
副组长:郑俏华  方  淼  冯晓辉
成  员:张桂萍  杨晓云  王  坤  闫延河   赵  林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落实“三进”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让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我校根据市教育主管部门安排招生入学的统一时间进行招生,不擅自提前或推后招生。
(三)我校牢固树立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解决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招生工作的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4月10日前向教育局报送招生方案,获批后及时在本校服务区域内及学校网站上公布《2016年佛山市启聪学校新生招生简章》。
(二)5月22日完成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新生报名登记及入学前学习能力评估手续,填写《新生登记表》。
(三)5月25日向社会公布可用于接收随迁子女学位数。
(四)6月25日前,完成政策性借读生招收工作后,向社会公布接收普通借读生学位数,确定普通借读生计分入学分数线。
(五)5月4日至6月20日办理中职新生报名登记手续,6月21日、22日中职学生升学考试。
    (六) 8月1日完成所有招生录取工作,下发《入学通知书》。

                                
佛山市启聪学校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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