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加3分
今年照顾政策中,最大变化是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将享受加3分的照顾;见义勇为本人或子女,今年起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初中阶段省级数理化生和信息学5科单项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初中阶段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项目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第一名的队员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以享受加5分的照顾。
烈士子女的考生享受20分照顾;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部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部队子女的考生享受10分照顾;台商子女考生享受10分照顾;散居在汉族地区或在城区(关)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3分照顾,聚居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在农村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5分照顾。报考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15分照顾。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往届生不享受政策照顾。按政策享受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报考体育类、艺术类学校(含五年专)享受按政策规定的各类照顾分数的一半,“体育获奖者”报考体育专业,“文艺获奖者”报考艺术专业不享受加分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