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招生考试网 >> 中考会考网 >> 全国中考会考 >> 贵州中考 >> 文章正文
 
贵阳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
整理自:贵阳市教育局 2009-3-10 17:40:05

贵阳市教育局文件

筑教发〔2009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贵阳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做好我市“学有所教”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和谐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切实研究解决我市教育领域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切实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的相关内容,按照《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阳市“学有所教”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意见》,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2落实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要求,依法推动教育经费持续增长。做好对各区(市、县)发展布局规划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的论证,完成中央新增教育投资项目报审,科学安排教育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全力保证“学有所教”项目建设。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乡低保人群子女和薄弱学校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之间教育发展差距。

3.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组织制定《贵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贵阳市新建居民住宅区教育配套设施管理规定》。积极推进依法办学、民主治校和科学决策的制度建设,规范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

4.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探索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在全市学校进一步落实《贵阳市中小学校管理规程》,坚持中小学教师坐班制,推行学生为教职工无记名评分制度。继续深化校务公开,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发展整治软环境,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积极推进机关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清理并严格控制评比、评奖、评估和考核等活动。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5做好教育对外宣传与交流工作。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政策解读和舆情分析引导等方面工作,完善教育新闻发布制度,办好《贵阳教育报》,充分用好贵阳教育信息网,建立和完善教育对外交流机制,总结建国六十周年来贵阳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绩与经验,广泛宣传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成就,重点做好“两基”迎“国检”、师德师风建设等专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把“两基”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6.全面做好“两基”工作,确保通过国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两基”各项目标任务,明确“两基”工作的重点是确保普及程度达标,重点保障弱势群体义务教育的权利,重视农村家庭女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切实加强扫盲工作。争取市、县两级财政的支持,依法保障教育经费足额拨付,按标准完善市、县、乡、校四级的档案材料,建设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利用“两基”软件平台,解决基础教育领域的科学管理和即时数据统计问题。

7.加快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财政、发改、规划部门密切配合,全年新建或改扩建20所农村标准化学校,为农村学生和留守儿童提供符合标准的学习条件。调整修订《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做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两免一补”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做好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小学继续做好“三小工程”等勤工俭学工作。

8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公办学校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保障机制,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清理和回收城区和乡(镇)公办学校已出租的校舍、教室,全年新建或改扩建8所接收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的公办中小学校,充分挖掘公办学校资源,简化入学手续,最大限度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切实提高公办学校的接收比例。做好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手拉手”工作联系制度,以支教形式为民办学校选派教学副校长,为受政府委托承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提供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对学校教学管理、教师培训、教研活动等方面给予扶持,逐步缩小与公办学校的办学差距。

9发展学前教育,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逐步理顺和创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统一管理,建立区(县)示范园、乡(镇)中心园辐射村级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加大学前教育管理力度和政策倾斜,做好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基本完成花溪、息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依托市盲聋哑学校定期开展特殊学校校长、教师培训,继续开展好特教教师技能大赛。推进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发挥民族学校在继承和发扬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主阵地作用。

10.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本着积极扶持、规范管理的原则,将民办学校纳入统一管理,清理整顿现有民办学校,引导民办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建立健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机制,继续加大民办教育专项补助力度,资金用于扶持民办学校的建设贷款贴息补助、教学设备补充、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教师社保补助办法,稳定民办教师队伍。

三、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高等教育完善学科建设。

11.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做好直属学校建设。重点实施金华园(南园)小学、初中、金阳高中建设,扎实推进贵阳二中、六中、民族中学改扩建工程。制定高中阶段义务教育试点工作方案,并按步骤推进高中阶段义务教育试点工作。继续支持各区(市、县)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标准化普通高中建设。

12.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按照《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抓好市、县两级职教中心建设,重点扶持白云、花溪、乌当、开阳、修文、息烽6所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做好中职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中职学校的教学质量。合理制定中职招生计划,为贵阳户籍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免除学费。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支持乌当、开阳职中申报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在全市打造一批具有优势特色专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13推动全市高等教育完善发展。支持贵阳学院地方性学科体系建设、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建设和贵阳护理职业学院顺利搬迁,促进我市高等教育良性发展。完成市科技学校、市财经学校、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市职工中专成建制并入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完成贵阳师范学校整体并入贵阳学院的工作,为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创造条件继续争取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4.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坚持以生为本,坚持面向“每一个”的原则,开发中小学生自助网络学习系统,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自助学习平台,提高学生学习针对性,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督促全市中小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按照新课程理念和课改精神,不断提高课堂效率和学习效率,采取措施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助。协调好社区教育,引导好家庭教育,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

15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建国六十周年开展一系列学生德育和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全面开展《中华传统美德读本》的宣传及推广工作。加强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完成市级1000名骨干班主任培训任务。制定出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注重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在直属高中学校建立标准的心理咨询室。

16.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贵阳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及评价办法,积极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在初中阶段试行课堂教学视导制度,普通高中实行过程性质量监控,继续公开发布普通高中2006年招生和今年高考升学对比的入出口评价,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注重对高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做好高中毕业班三次模拟考试工作,确保高考一本、二本上线率稳中有升,大幅度提高三本和大专上线率。

17认真做好学校体育艺术国防教育工作。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认真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组织实施2009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加强贵阳市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和管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在全市推广实施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和2008新版眼保健操,组织实施第十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暨第五届中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论文的征集和初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艺术教育规程》,抓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实施,组织好贵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及做好省级、国家级相关活动的选拔报送工作,开展全市音、体、美教师优质课评比活动,强化音、体、美教师培训,组织教师合唱团参加全国第三届教师合唱比赛及世界合唱比赛。召开全市国防教育工作会,抓好国防教育系列活动,规范高中学生军训工作。

18.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巩固和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成果,努力推进“班班通”和“堂堂用”,不断丰富中小学课堂教学手段。推进贵阳市教育城域网平台建设与应用,开发使用基础教育管理系统,完善高中招生、学生资助、自助学习、质量监控、大学生就业、教科研网络平、资源库和试题库等平台建设,开发“贵阳市教育电子地图”查询系统。

19.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增强对区(市、县)教研工作的指导服务意识,重点抓好教学指导工作,巩固基础教育课改成果,进一步完善市、区(县、市)、学校三级教育科研网络。提高校本教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校本教研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重点抓好我市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课题贵阳实验区子课题和省、市级课题,加强对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和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20提高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系列和教育系列“双线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强教育目标过程性管理。认真开展普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工作,重点对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进行督导评估。做好第二届市级专兼职督学的聘任工作。

21切实促进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做好我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相关工作,面向社会实施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做好第十二届全国普通话推广宣传周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22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出台《贵阳市中小学教师、校长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将师德建设纳入学校评估和校长考核体系,实行学生为直接服务的教职工无记名评分制度,并将结果适当公布,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纠正教师队伍中的不正之风,改善教师从业环境和生活条件,建设健康和谐的师生关系。

23.深化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贵阳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工作,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开展校长间的实质性交流,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管理制度。继续做好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支教服务期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继续在全市推行校长论坛和中小学名师工程。做好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系统的人事代理工作。

24.进一步加强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按照“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要求,组织全市教师分专业全员培训,重点加强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和职教“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六、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25.完善教育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机会。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资助政策,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开展特殊困难补助,实行学费减免制度,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继续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的资助和农村“留守儿童”的近距离亲情教育工作,保障女童和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26.严格规范招生考试制度。继续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行“阳光招生”,科学编制2009年招生计划,将示范性高中招生的配额生比例提高至45%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中考网上评卷、网上报名、网上阳光录取。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高三年级的会考时间,做好高中新课程改革与高考衔接工作。做好招生考试监察工作,继续落实好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27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逐步做到“全员化、专业化、全程化、信息化”,切实提高对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水平。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开展校际就业信息交流,实现就业信息的资源共享。集中利用毕业生就业活动月、校园招聘、网上招聘等方式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注重毕业生自主创业。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安全离校、文明离校,维护校园稳定。

28.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的规定,认真研究缓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及审核工作。强化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办公室的职能,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违规办班、收费补课行为,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内部审计,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禁止一切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

29.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强化对考试招生、收费、基建、采购、后勤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巩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果,建立和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30.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安全隐患工作台帐,认真排查并及时整改工作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妥善处理校内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食堂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在校园的暴发流行。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师生健康和安全。

31.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要求做好重大信息的上报备案,杜绝集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维护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附件:贵阳市教育局2009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doc

 贵阳市教育局2009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doc

 

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军事院校(对地方招生)排名榜前十名
    ·普通高校农业类院校名单网址
    ·普通高校政法类院校名单网址
    ·医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电子信息类普通高校院校名单网址
    ·财经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师范类普通高校名单网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
    ·中国校友会网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汇总
    ·2009中国高校富豪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政治家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长江学者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校友榜
    ·2009中国高校院士校友排行榜
    ·2009中国高校科学贡献力排行榜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
    ·2009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9中国大学排行榜20强
    ·200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隆重发布
    ·2009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9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江西蓝天学院榜首
    ·2003~2009东北地区大学前25名
    ·2003~2009华北地区大学前40名
    ·2003~2009华东地区大学前50名
    ·2003~2009西北地区大学前20名
    ·2003~2009西南地区大学前20名
    ·2003~2009年中南地区大学前40名
    ·教育部2009年学科评估高校排名结果
    ·2003~2009年广西区大学前4名排行榜
    ·2003~2009广东省大学前10名排行榜
    ·2003~2009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北京市大学前20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安徽省大学前8名排行榜
    ·2003~2009甘肃省大学前3名
    ·2003~2009贵州省大学前3名
    ·2003~2009河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河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8黑龙江省大学前8名排行榜
    ·2003~2009年湖北省大学前10名排行榜
    ·2003~2009年山西省大学排行前5名
    ·2003~2009浙江省大学前7名
    ·2003~2008湖南省大学前6名
    ·2003~2009吉林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江苏省大学前13名
    ·2003~2009江西省大学前5名
    ·2003~2009辽宁省大学前12名
    ·2003~2009内蒙古区大学前3名
    ·2003~2009山东省大学前12名
    ·2003~2009陕西省大学前10名
    ·2003~2009上海市大学前10名
    ·2003~2009四川省大学前8名
    ·2003~2009天津市大学前6名
    ·2003~2009新疆区大学前3名
    ·2003~2009云南省大学前4名
    ·2003~2009重庆市大学前5名
    ·2009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前20强
    ·2009年中国一般大学排行榜前30强
    ·2009年中国重点大学排行榜
    ·2009年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榜单对比
    ·本科专业目录
    ·2009年有资格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名单
    ·008年度同意撤销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008年度需评估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
    ·008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008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医
    ·008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
    ·008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