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四中学下沙校区2015年招收体育、艺术类
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杭州第四中学下沙校区2015年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5〕1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5〕60 号)(以下简称《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及办学特色,制定我校下沙校区2015年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深化新课程改革,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2.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张伟韬任组长,邱月灵、钟建富、夏国波、倪子元、曹彦文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审核、上报审批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的相关录取工作。
2.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翁宇芳任主任,陈孝举、黄 健、岳潇轩、虞志军为组员,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负责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审核及网上公示。
三、招生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计划
体育类20名(男女篮各5名,其中内线2名、外线3名;女子跳跃类2名、短跑1名、中长跑1名、投掷1名,男子跳跃类2名、投掷1名、短跑1名、跨栏1名),艺术类14名(长笛1名,黑管2名,双簧管1名,大管1名,圆号1名,次中音号1名,打击乐1名,降B萨克斯1名,声乐5名),共34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5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2)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田径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3)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4)2014年杭州市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初中男子或女子初中组冠、亚军队主力队员,第三、四名队主力队员名单中排序第一、二名者;
2.艺术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相关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3)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相关项目)优秀团员者。
(4)初中教育阶段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相关项目)A级证书者。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符合我校招收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在规定时间(4月30日8:00至5月1日18:00)内,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术科(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特长项目。
2.资格审查:5月3日下午(13:30--16:30),考生须持本人体育中考测试证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下沙校区(下沙6号大街436号)进行报考确认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学校于5月4日上午报教育局审核,5月7日由教育局将审核通过名单告知本校,本校将审核通过学生相关信息上传至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应届毕业生于5月8日向所在学校领取《2015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别生于5月8日下午(12:30--16:3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我校下沙校区(下沙6号大街436号)领取《报名表》。
五、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一)测试时间:于5月9日(周六)上午
(二)测试地点:体育类,下沙校区;艺术类,吴山校区
(三)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内容和成绩计算
[体育类]
篮球(专项成绩1+专项成绩2)
专项成绩1(满分10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得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为100分,2014年获得杭州市初中篮球联赛冠军队主力队员为90分,第二名为80分,第三名为70分,第四名为60分。
专项成绩2(满分100分):根据本校篮球队建设需要,将依据考生身高分为内、外线由学校组织测试;男篮身高(净高)1.90米及以上、女篮身高(净高)1.75米及以上为内线考生,其他则为外线考生。
测试内容与权重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分(100)
序号 内容
身体素质(10%) 1 助跑摸高 10
基本技术(20%) 2 一分钟投篮 20
综合技术(30%) 3 半场运球上篮 20
4 综合技术评定 10
实战能力(10%) 5 全场或半场对抗 40
测试方法与评价标准如下:
身体素质(10分)
测试项目:助跑摸高
测试方法:助跑起跳摸高
测试要求:左右手不限,摸最高点记其成绩,每人两次,以最高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评分标准(米):
分值 10 9 8 7 6 5 4 3 2 1
男 3.15 3.10 3.05 3.00 2.99 2.97 2.95 2.92 2.90 2.88
女 2.85 2.83 2.81 2.79 2.77 2.75 2.73 2.71 2.69 2.67
基本技术(20分)
测试项目:一分钟投篮
测试方法:外线考生在三分线外投篮后自抢篮板球,再运球至三分线外投篮,以投中次数评分。内线考生以篮圈中心垂直点为圆心以罚球线为半径,投篮后自抢篮板球,再运球至4.2米线外投篮,以投中次数评分。
测试要求:不允许两次运球、走步或踩线。如出现上述违例,中篮无效。每人限测两次,记其中一次最佳成绩为最后成绩。
评分标准
男子标准
分值(男子)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2
外线中次 8 7 6 5 4 3 2 1
内线中次 10 9 8 7 6 5 4 3 2 1
女子标准
分值(女子)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2
外线中次 7 6 5 4 3 2 1
内线中次 9 8 7 6 5 4 3 2 1
综合技术(30分)
测试项目1:半场综合运球
测试方法:测试考生在球场的D点站立,面向前场,持球于右侧边线中点处站立,右手运球,并作行进间右手上篮,中篮后(可以补篮)右手运球至对侧中角线,脚踩到标志线后换左手运球返回并做行进间左手上篮,中篮后左手运球到右侧中角线,踩到标志线后换右手运球,按同样方式再进行一次。如此命中4球并返回到原起点时停表。
测试要求:测试考生考试时必须任意一脚踩到标志线内地面,方可变向。不允许出现两次运球、走步、漏做动作等情况,出现一次加1秒。每人限测两次,取最好成绩。
测试评分标准(时间:秒)如下:
男子评分标准
分值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内线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外线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分值 10 9 8 7 6 5 4 3 2 1
内线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外线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女子评分标准
分值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内线 31〞5 32〞0 32〞5 33〞0 33〞5 34〞0 34〞5 35〞0 35〞5 36〞0
外线 30〞0 30〞5 31〞0 31〞5 32〞0 32〞5 33〞0 33〞5 34〞0 34〞5
分值 10 9 8 7 6 5 4 3 2 1
内线 36〞5 37〞0 37〞5 38〞0 38〞5 39〞0 39〞5 40〞0 40〞5 41〞0
外线 35〞0 35〞5 36〞0 36〞5 37〞0 37〞5 38〞0 38〞5 39〞0 39〞5
测试项目2:综合技术评定(10分)
二级指标 指标内涵 评价等级 权重分
优 良 中 及 差
序号 内容 0.95 0.8 0.7 0.6 <0.6
4 综合技术评定 整体技术正确规范;动作连贯、熟练;整体技术运用协调,合理;衔接好。 10
实战能力(40分)
测试方法:根据考生人数分成若干组,进行全场或半场比赛。分队时应注意各个位置合理配置,两队比赛15分钟左右,可以根据考生人数情况进行调整。
测试要求:队员比赛应注意充分展示自己的篮球意识;通过比赛中的进攻、防守,展示个人的篮球技术、战术水平和能力。
评分标准
二级指标 指标内涵 评价等级 权重 分
优 良 中 及 差
序号 内容 0.95 0.8 0.7 0.6 <0.6
5 技术运用 技术动作规范,攻防技术熟练,比赛中能够合理运用各种技术。 15
战术运用 攻防落位清晰,战术意识强,比赛视野宽,场上配合意识强。 15
比赛作风 比赛中积极合作,攻防认真,作风顽强,有很好的协作能力 10
田径:
专项成绩1(满分100分):初中教育阶段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为10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田径个人项目第一名及2015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一名为9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田径个人项目第二名及2015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二名为8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绩降10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
专项成绩2(满分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男子
项目 评分标准 备注
60 70 80 90 100
100米 11.9 11.6 11.4 11.3 11.2
200米 23.7 23.5 23.3 23.1 22.9
400米 54 53 52.5 52 51.5
800米 2:10.00 2:07.00 2:05.00 2:04.00 2:02.00
1500米 4:50.00 4:35.00 4:30.00 4:25.00 4:20.00
110米栏 16.50 16.00 15.8 15.50 15.20 栏高91.4米
跳高 1.65 1.70 1.75 1.80 1.85
跳远 5.80 6.00 6.20 6.40 6.50
三级跳远 11.40 11.70 12.00 12.50 13.00
铅球 12 12.5 13 14 14.5 5kg
铁饼 30 32 33 35 36 1.5kg
标枪 46 48 50 52 54 700g
女子
项目 评分标准 备注
60 70 80 90 100
100米 13.7 13.5 13.3 13.1 12.9
200米 28.5 27.5 27.3 27 26.8
400米 1:06.00 1:04.00 1:03.00 1:01.00 1:00.00
800米 2:45.00 2:35.00 2:30.00 2:25.00 2:20.00
1500米 5:25.00 5:10.00 5:05.00 5:00.00 4:55.00
100米栏 17.0 16.5 16.00 15.6 15.20 栏高84cm
跳高 1.35 1.40 1.45 1.50 1.56
跳远 4.80 4.90 5.00 5.10 5.20
三级跳远 10.70 10.80 10.90 11.00 11.20
铅球 10.4 10.8 11.2 11.6 12 4kg
铁饼 30 31 32 33 34 1kg
标枪 28 30 32 34 36 600g
艺术类:
专业基础分(满分200分)。
1. 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或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等奖者计为200分,
2. 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三等奖或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二等奖者为180分,初中阶段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相关项目)A级证书者为170分,
3. 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学生艺术团(相关项目)优秀团员者为160分。
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计。
专业面试测试(满分200分)。
声乐:独唱曲自选一首(70分)、合唱曲自选一首(70分)(清唱自声部)、合唱读谱60分(现场读谱)。注意:需向监考老师提供独唱、合唱曲谱3份。
器乐:自选乐曲一首(150分)视奏乐队分谱片段(30分)听音模唱(20分)
(四)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570分)计算:
体育类:(专业成绩1×30%+专业成绩2×40%)÷7×57;
艺术类:(专业基础分+专业面试分)÷4×5.7
(五)体育专项成绩2和艺术专业面试由学校组织测试,田径测试项目与报名认定项目一致。
(六)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5月13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学校网站公示。
(七)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体育类为220分,艺术类280分)的考生(含个别生),5月22、23日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特长生志愿填报。
六、录取规则
1.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
体育类: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我校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类分项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2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2相同时,以数学、科学、英语、语文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艺术类: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我校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类分项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相同,以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面试成绩相同时,则以数学、科学、英语、语文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 若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未达到招生计划,将酌情减少该项目的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第一批招生计划。
3. 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4 .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办法由杭州第四中学下沙校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579997、86579983、86579987、86579979
杭州第四中学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