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郑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具体办法
(一)2009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由七、八年级体质与健康(即综合素质评定中的运动与健康状况,下同)过程管理成绩和九年级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体质与健康过程管理成绩占4分,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占46分(体育课过程表现八、九年级各占2分,总计4分,由学校评价;体质与健康测试成绩八、九年级各占3分,总计6分,并入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2010年开始执行体质与健康过程管理成绩占6分(七、八、九年级各2分),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占44分的政策。两项成绩相加后直接记入升学总分。
(二)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分必考和选考两类。必考项目为两项: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立定跳远;选考项目分为两类:素质类包括50米跑、跳绳等两项;技能类包括篮球运球、足球运球等两项。学生必须在一个单元(半天)内完成两项必考、两项选考项目(素质类一项、技能类一项)的考试。同年级不同年龄学生进行考试,按年级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考试须知、评分标准见附件;考试操作方法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
(三)凡郑州市户口(含六县市)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户口所在地教育局(教体局)组织的升学体育考试,在郑州市(含六县市)以外地区所考体育成绩一律不予承认。全市体育考试应在4月10日至5月30日之间进行完毕。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县(市)教体局自行安排,并提前20天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我市将在各县(市)组织体育考试期间进行巡查。(联系人:仝永东 电话:66961689)。
(四)2009年郑州市区的体育考试将全部采用智能化考试器材考试,成绩由“学生体育成绩IC卡”信息处理,实现体育考试计算机全程管理。各县(市)教体局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创造条件使用电子测试仪器,逐步实现考试手段科学化。要对考评员队伍进行轮训,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五)各地组织体育考试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原省教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96号)中每生10元的规定执行。各县(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