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13年,我县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学业考试的对象为2013年读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参加201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其他同等学力考生。 3.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科学16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80分、体育30分(详见《浦江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细则》)。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学业考试各科满分总分值为630分。 4.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6月11日 上午:语文 9:00—11:00 下午:数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16:10—17:30 6月12日 上午:科学 9:00—11:00 下午:英语 13:30—15:10 5.学业考试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金华市招生办统一组织网上阅卷并发布成绩,县招生办统一组织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