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浙江中考 - 金华中考 - 正文

金华市区2013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2exam.com 2013-4-11 21:11:40

 

第一批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的85%名额实行定向到各初中学校招生。定向招生计划按本学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数(预告:2015年起初中学校平均班额超出50人的,超出部分不计入考生数)、全科合格率、“后20%”的学生比例、学校规范办学情况、优秀率等五个指标进行分配,五个指标权重分别为班额总人数50%、全科合格率25%、“后20%”的学生比例10%、学校规范办学情况10%、优秀率5%(计算公式见附件)。定向招生对象为符合报名条件并在该初中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其中非本学区生源定向招生人数不超过该初中定向招生分配数的40%)各区教育局(分局)、初中学校在报名时要做好考生是否为本学区生源并读满三年的审核工作,并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各初中学校定向计划可在统招分数线以下4分或12分内录取(金华市外国语学校、金华四中、金华五中、金华十三中为4分,其它初中为12分),若在此范围内没有考生的学校,金华一中在统招分数线以下30分范围并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录取1名,其它省一级重点中学在统招分数线以下50分范围并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录取1名。未完成的定向指标转为统招计划。具体定向招生指标分配待学业考试成绩出来后另行公布。

继续实行优质教育资源向偏远山区倾斜政策,汤溪中学面向原塔石初中并入汤溪二中的毕业班学生招收上市区普高线的考生3名;艾青中学面向源东初中定向指标在上述定向分配名额基础上再增加2名。

(七)关于特长生和烈士子女考生录取

根据市教育局《指导意见》,今年在市区继续实行省重点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制度。特长生招生工作要求和特长生入学条件等详见《指导意见》。

有关学校应依据特长生入学条件,认真做好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并严格遵守诚信制度和公示制度。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同意后可到高中学校报名。高中学校应认真审查考生材料,可通过综合测试择优录取,录取与否由高中学校决定,拟录取名单必须在推荐学校公示(公示期为5),无异议后在5月30日前报市招生办批准。

有特长生招生的高中学校在420日前将今年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烈士子女考生可按其志愿进行录取。先由所在初中学校和所在区教育局(分局)将考生身份、志愿分别审核、确认后,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复核。

(八)关于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条件详见《指导意见》),须凭原始证件,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初中学校报所在区教育局(分局),经所在区教育局(分局)统一审核汇总,统一造册(包括报名序号、毕业学校),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原件、复印件于5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复核。不按时上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九)关于金华六中(音乐)、金华八中(美术)、金华市曙光学校(美术)特长班和金华市女子中学空中乘务班的录取

金华六中(音乐)、金华八中(美术)和金华市曙光学校(美术)2013年分别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班一个,特长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术科成绩相结合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学业考试后由招生学校进行术科考试,在统一录取前实施录取。特长班录取的学生,必须取得“审美与表现”模块中相应的标志性成果。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市招生办实行必要的监督。金华市女子中学空中乘务班按照“单考单招”办法录取。上述学校招生办法需事先报市教育局审批。

(十)关于“3+2”、普通中专、中职学校省级示范专业、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艺术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的录取

3+2”、普通中专和中职学校省级示范专业招生采取按志愿统一调配和招生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形式。中职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列入第三批录取。在统一调配招生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自主进行补录,补录工作在9月下旬前完成。补录名单按市招生办统一的表式由学校造册报市招生办审核,补录对象没有参加过今年考试的必须按有关程序补办相应手续。

职业高中学校招生按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自主录取,技工学校、中等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实行自主招生。

五、工作要求

()组织机构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为此,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将在市区高中段学校录取阶段成立招生工作组,人员另行公布。

()加强招生宣传,实施“阳光工程”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宣传今年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宣传为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而出台的新举措,要将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的有关政策及招生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录取结果等公诸于众,使整个招生工作置于透明的“阳光”下,置于广大群众及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1.要加强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纪律,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提前录取。

2.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另文下达),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突破市教育局划定的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规定。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在统一录取结束后一律不得进行补录。对违规招生部分,市招生办不予审批,市教育局不承认其学籍。

3.增强法制意识,依法招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规定的考生中,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原则,坚持公开政策、公平竞争、双向选择、公正录取的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下达干预高中招生的考核初中学校的办法,高中段各类学校不准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准刊发虚假广告(刊发招生广告和信息需经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同意),初中、高中学校不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高中不得自行到初中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初中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

5.公办普通高中经批准面向市区以外招生时,应事先与生源地教育局联系。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进行招生。

6.为维护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对违规的单位和人员,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将予以认真查实,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学校下一年度降一个批次录取,全额上交超计划招生的资助费(用于支持薄弱学校建设)的处理。

()录取审批

1.统一调配录取:由市招生办调配组根据调配原则调出(打印)调配清单,交录取学校录取人员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市招生办审核组审核后,签字生效。

2.自主招生补录:学校将拟补录名单报市招生办调配组,将经过核实确实尚未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打印出调配清单,经市招生办审核组审核后,签字生效。

    3.“单考单招”录取:录取学校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市招生办规定的统一表式自行打印好拟录新生清单(一式四份),经市招生办审核组审核后,签字生效。

录取完毕后,录取名册(含录取分数、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由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考生也可通过168声讯台和金华教育网进行查询。

  ()体检

入学后由各高中段学校组织体检,只要不妨碍他人健康、能坚持学习,学校就不得清退。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和专业,学校应在招生计划和简章中说明,由学生自行体检,入学后由学校复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信息管理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准确、高效,从报名、评卷、成绩管理、志愿填报到调配录取,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考生的考场、准考证号由市招生办统一编排。

各初中要在布告栏张贴本文件。

本《实施细则》由金华市招生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246962682469627,举报电话:8246975082469628

 

附件: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指标分配计算公式

 

 

金华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金华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9


  • 上一个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