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
师大附中
省实验中学
长春市十一高中
长春市实验中学
昨日长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五大方面,实施25项具体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教育投入、师资队伍、优质资源配置、管理水平等方面实现基本均衡。
就此,记者昨日采访了长春市教育局局长王树彬,他就一些较受读者关注的问题做了详细解读。
四所高中成自主招生试点校
考试与评价制度的改革及学生减负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深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综合素质评定与学业考试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坚持将推荐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尤其体现向非改制校倾斜。做好中小学生的减负增效工作,设立家长学校,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沟通,营造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综合教育大环境。
局长解读:
今年,长春市将继续进行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统招推荐生的比例达到65%;省重点高中以上全部接收推荐生;自费推荐生的比例达到35%;外县(市)的推荐比例要比去年有所提高;进一步深化高中自主招生考试的改革,准备在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长春市十一高中、长春市实验中学进行高中自主招生实验。自主招生考试在考核学生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五大方面的基础上,将适当加入考核学生行为素养、表达交流、合作意识、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内容。
关于减负的问题教育部门应当换一种思路来抓,把减负的重点从数量上的减、形式上的减,转变到质量上的保证、效率上的提高,努力从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提高课堂效率抓起,把减负作为对学校和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要将生命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当中,确保心理健康教育100%开课。
缩小城乡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为了真正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首先要做的就是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意见》中明确提出,今年长春市将制定《长春市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对中小学校园校舍建设、装备条件、公用经费标准,教职工队伍配套进行规范。
城区改造中同步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在建设过程中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初中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同时要大力推进非改制学校发展,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非改制学校,实行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由市财政、教育费附加和区财政按2:4:2比例承担,确保教育经费不断增长。
局长解读:
按照《意见》要求,长春市将继续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投入,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逐步实现校财县管,使事权和财权相统一。农村义务教育生人均公用经费将提高到初中500元、小学300元。
实行校长间紧密式“硬捆绑”
校长队伍建设一直是长春市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今年,要更加严格执行校长培养、选拔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校长队伍特别是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校长队伍建设。选拔有前途的校际干部和校际后备干部到部属师范院校培训。建立“校长基金”,专项用于引进、培训、奖励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建立教师工资发放保障,按国家统一工资标准足额及时发放教师工资。设立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引进优秀人才和奖励先进教师。
局长解读:
启动农村校长“阳光培训”工程;校际间实现“硬捆绑”发展,学校“一校挂两牌”,校长“一身兼两职”,构建一体化管理机制,把两所学校校长的考核、评价与工作完成任务挂钩。2009年7月,在五个大学区和四个开发区进行区域内交流试点,每个区选出1至2个大学去作为试点进行交流,9月开学,试点学校所有交流教师全部到位。
“大学区”改革全力推进
作为全国率先实现“普九”目标的城市,建立了巩固“普九”成果的复查工作机制。《意见》中规定,要采取“两考合一”“扶贫助学”等措施确保流失率控制在3%以内。严格规范中小学的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重点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按照随机原则均衡编班。各中小学不得违规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招生相关的选拔性测试。不得擅自扩大班额。同时做好弱势群体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局长解读:
2009年,长春市将重点加强对“四独立”学校、民办学校等收费学校办学行为的管理,在各校无条件完成学区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将加大对其招生、收费等行为的管理力度。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违规招生。并按照“随机原则”均衡编班。今年,长春市还将指导各地区在原有28个“大学区”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大学区”,保证每个“大学区”不同层次学校的均衡分配。将进一步加强对“四独立”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进行审核,最终实现“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的目标。同时,确保年均6000名农民工子女100%接受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与领导政绩挂钩
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不力、管理不力和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制,追究相关责任。加强教育督导部门建设,建立督导公报制度,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发展监督制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教育意识,严禁向学校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
局长解读:
首先是明确了责任,将“督政”和“督教”分开进行,“督政”实行专项跟踪督导。实行了平复程序,重视评估结果的运用,建立了“督政”结果通报制度。(记者王威)
(本文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