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体[2009] 8 号
关于印发2009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实施“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加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办学内涵发展与提升,满足学生科技知识才能发展的需求,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特长学生,现将我市2009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未尽事宜由市招生办另行通知。
一、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项目
1、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附件1)。
2、其他需招收高中科技特长生的学校,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直属学校直接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附件4),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科技特长生。
(二)招生计划
1、南京市科技特色学校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特色办学、师资、设施、项目人数特点、参加重大科技竞赛等情况决定,填写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6)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经市教育局研究批准后方可招收科技特长生。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
2、招生计划单列,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则转入该校统招计划。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并在科技活动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在市级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二级以上证书或三等奖以上奖项。
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确有潜能和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可由学校推荐报名。
(四)招生程序
1、考生报名,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并发放科技特长生加试通知书及有关专业加试要求;
2、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考生参加专业加试;
3、招生学校公布专业加试成绩;
4、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可按招生计划1:1.5比例)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
5、市招生办审核后公布专业加试合格名单;
6、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
7、市招生办和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各招生学校。
(3)报名要求:考生应慎重对待报考科技特长生,《招生报名表》须本人和监护人填写,考生只填报1所学校,报考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学生或家长到招生学校领取《招生报名表》(附件2),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njzb.net)下载《招生报名表》并填写好。报名时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招生学校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
(4)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科技特长生加试通知书。
2、加试办法
(1)时间和地点:5月16日(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加试通知为准)特长生凭加试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
(2)加试内容和分数:加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学校确定,主要考查学生参加竞赛已获得的成绩、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立考核小组:招生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及专业教师组成的招生考核领导小组,招生考核小组名单报市招生办备案。
3、录取办法
(1)5月28日前各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可按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
(2)5月30日市招生办审核后公布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示,各招生学校同时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3)学校对中考文化成绩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投档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科技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也不得转入市内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4)对科技专业加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成绩未达要求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件7),经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并报市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破格录取。
二、初中科技特长生招生
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初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由有关区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一)招生学校、人数及范围
1、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面向全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内,学校填写申报表(附件5)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科技特长生。
2、为保证高中“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科技特色人才培养的延续性,独立高中建制的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可与区县教育局协商,委托有关公办初中学校招收科技特长生,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附件5),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科技特长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科技特长生的学校,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附件5),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本区县招收科技特长生。招生人数按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意见执行。
(二)报名条件
1、在科技竞赛及活动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小学阶段在区级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等级证书或三等奖以上奖项。
未获得竞赛成绩,但确有潜能和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可由学校推荐报名。
(三)专项加试和录取办法
初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科技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择校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应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区县教育局审批过的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不及时上报的学校次年不得招收科技特长生。
三、有关招生考试工作要求
1、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纪律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招生考试工作。要制定好组织工作方案,准备好有关场地、器材、测试表格等,认真组织完成测试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各校要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周密、细致、有序地进行。
3、严格收费规定。各招生学校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的批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4、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对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
1、2009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招生项目及范围
2、2009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高中招生报名表
3、2009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初中招生报名表
4、2009年招收高中科技特长生申报表
5、2009年招收初中科技特长生申报表
6、2009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
7、2009年高中科技特长生破格录取申请表
南 京 市教 育 局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抄报:省教育厅
抄送:市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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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9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招生项目及范围
序号 |
学 校 |
招生项目 |
招生范围 |
1 |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科技创新成果 |
全 市 |
信息技术应用 |
2 |
南京市金陵中学 |
科技创新成果 |
机器人设计 |
3 |
南京市中华中学 |
信息技术应用 |
4 |
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
机器人设计 |
5 |
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 |
科技创新成果 |
航空模型 |
6 |
南京大学附属中学 |
无线电测向 |
7 |
南京工业大学附属中学八中校区 |
航海模型 |
8 |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 |
机器人设计 |
9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
航空模型 |
10 |
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 |
航海模型 |
无线电业余电台 |
11 |
南京市瑞金路中学 |
无线电测向 |
12 |
南京市五塘中学 |
无线电业余电台 |
13 |
南京市扬子第一中学 |
机器人设计 |
附件2、2009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高中招生报名表
附件3、2009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初中招生报名表
附件4、2009年招收高中科技特长生申报表
附件5、2009年招收初中科技特长生申报表
附件6、2009年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
附件7、2009年高中科技特长生破格录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