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办法
1.划定省一级达标高中各批次入选考生的10科成绩等级。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的等级排列情况及该批次的统招生和定向生招生数之和(不含单独录取的保送生和体育、艺术特长学生名额)按1∶1.2切线。等级排列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10A,9A1B,9A1C,8A2B,8A1B1C,8A2C,7A3B,7A2B1C,7A1B2C,7A3C ┉┉10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并确定该批次录取考生的最低入选等级。
2.划定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入选考生的10科成绩等级。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的等级排列情况及同批次达标高中的招生总数(不含单独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学生名额)按1∶1.5切线。等级排列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10A,9A1B,9A1C,8A2B,8A1B1C,8A2C,7A3B,7A2B1C,7A1B2C,7A3C ┉┉10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并确定该批次录取考生的最低入选等级。
3.划定批次最低统招投档控制分数线。在达标高中入选考生中根据同批次统招生总数,按1∶1.1的比例划出投档总分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4.划定学校最低统招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考生。按考生的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统招计划数的1∶1的比例划定各学校的最低统招录取分数线,同时投档择优录取统招生。
5.龙岩一中面向新罗区以外六县(市、区)计划招生录取。
(1)从龙岩一中招生计划中划出90个名额(其中“圆梦班”52名),分配到新罗区(含东肖、红坊两镇)以外六县(市、区),名额如下:永定区10名(不含高陂、坎市、培丰、虎岗四镇),其中“圆梦班”5名;高陂、坎市、培丰、虎岗四镇共10名,其中“圆梦班”3名;上杭县16名,其中“圆梦班”8名;武平县12名,其中“圆梦班”9名;长汀县19名,其中“圆梦班”13名;连城县12名,其中“圆梦班”8名;漳平市11名,其中“圆梦班”6名,按六县(市、区)考生填报龙岩一中提前批的志愿择优录取,录取的投档总分不得低于新罗区(含东肖、红坊两镇)投档总分第350名考生的分数(下称“提前批控制线”)。
(2)龙岩一中提前批录取时,先录取“圆梦班”计划,再录取其他剩余计划。“圆梦班”招生录取办法:在有填报龙岩一中提前批志愿且具备“圆梦班”资格的考生中,按投档总分不低于提前批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县(市、区)“圆梦班”名额招不满,余下的名额由龙岩一中从录取的高一新生且具有“圆梦班”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圆梦班”的学生。若名额仍有剩余,由龙岩一中根据新生意愿及其家庭的困难情况按高分到低分择优评定。“圆梦班”考生的资格按市教育局核准的龙岩一中“圆梦班”招生简章确定。
(3)龙岩一中分配到新罗区以外六个县(市、区)的其他剩余计划(扣除“圆梦班”在提前批中择优录取人数后的计划),按下列办法录取: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县(市、区)剩余计划分别录取志愿考生。若龙岩一中提前批分县(市、区)招生计划未完成,县(市、区)间不实行计划调剂,余下的计划用于招收新罗区(含东肖、红坊两镇)考生。
高陂、坎市、培丰、虎岗四镇招生计划(含“圆梦班”计划)按以上(2)、(3)办法实行单独录取。
6.龙岩一中“圆梦班”面向新罗区(含东肖、红坊两镇)招生招生录取。
龙岩一中“圆梦班”面向新罗区(含东肖、红坊两镇)招生8名(含在龙岩一中面向新罗区招生计划中)。在第一批投档总分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先录取“圆梦班”计划,再录取其他剩余计划。“圆梦班”招生录取办法:在第一批投档总分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从有填报龙岩一中第一批志愿且具备“圆梦班”资格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8名“圆梦班”的考生。若在第一批投档总分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圆梦班”名额招不满,余下的名额由龙岩一中从录取的高一新生且具有“圆梦班”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圆梦班”的学生。若名额仍有剩余,由龙岩一中根据新生意愿及其家庭的困难情况按高分到低分择优评定。
7.龙岩市高级中学高中美术班面向全市招收45名学生,其中:新罗区(含东肖、红坊两镇)15名;永定区6名(含高陂、坎市、培丰、虎岗四镇);上杭县6名;武平县4名;长汀县6名;连城县4名;漳平市4名。录取时从专业合格的考生中,分县(市、区)按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班的录取工作应在一级达标高中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二级达标高中录取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