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生最多可降低30分录取
对于在泸州市就读的省外初中毕业生,凡是符合异地中考政策考生(凡父母在泸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三年,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泸州市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不合符异地中考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只能作为考生参加泸州市普通高中的择校录取,这部分学生必须持相关证明向就读学校县区教育部门申请,经县区教育部门审核后,在就读学校参加中考报名。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正招计划(不含艺体特长生)的60%实行定向招生。定向生的录取按志愿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当在统招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定向计划时,定向生最多可降低30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