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全县共招生864人(16个班),其中,县一中招生12个班648人(统一招生324人,定向招生324人);县二中招生4个班216人。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190人(5个班),其中电子应用技术专业30人、学前教育专业50人(含春季招生20人)、机械加工技术专业40人(含春季招生 10人)、电子商务专业40人(含春季招生10人)、家政服务与管理30人。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本县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外县户籍但学籍在我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生;
(2)被高级中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起不满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
(3)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考试与考查
1、统一考试、考查的科目:
(1)统一考试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10个科目。
(2)统一考查的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九年级)、生物实验操作(八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