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招考中心获悉,当地今年中专招生将不再单独命题和组织考试,所有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中考成绩作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依据。
据介绍,中考结束后,济宁市招生自学考试中心印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于7月15日至25日,由考生依据个人意愿填写个人报名志愿卡,由所在学校统一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高中毕业生可凭高中毕业证、身份证于8月底到县市区招生办或招生学校报名。对于迫切希望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可于7月1日至5日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登记,此类考生在录取时优先录取(但不得低于最低控制线)。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中专招考,共有6类考生在录取时可以降低分数要求。其中,烈士子女考生(须有民政部门签发《烈士证》和证明)可在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10分内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受省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考生,总分提高10分,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档案,可以提交学校审查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考生,成绩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20分之内的可以录取,参加市、地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凡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一级,总分提高5分,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二级,总分提高10分后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录取。符合上述多种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不得累计享受照顾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