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汕头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本市跨区借考及借读名册表
单位(盖章):
序号
报名号
姓名
性别
学校意见
户 口
所在地
借考
借考借读
所属区县招办意见
备注
注:1、各有关中学负责验核本校报名考生的户籍,确认考生报考资格及其报考范围,对本市户口在非户口所在区县就读的考生,先按“借考借读”和“借考”顺序分类,再按报名号顺序整理分别造册,上报主管区县招生办批准;
2、根据考生借考情况,在“借考”或“借考借读”相应位置打“√”;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区县存档,一份由区县招生办于4月10日前按本区县报名点代码顺序整理后上报市招生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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